從一張理賠金照片,看現代癌症治療下的保障缺口

從一張理賠金照片,看現代癌症治療下的保障缺口

 

快速重點

1.  網路流傳一張理賠金截圖,核准總額逾 500 萬元,引發社會大眾對保單保障額度的高度討論

2. 傳統以住院、手術為理賠依據的癌症險或醫療險,已經跟不上現在門診化的標靶、免疫甚至自費放療的治療模式

3.  癌症治療期間常伴隨收入中斷與生活費增加,這常是醫療險或癌症險無法完全填補的「所得缺口」

4.  重大傷病險與初次罹癌保險金採一次性給付、用途完全不受限,建議兩者保額合計至少規劃 300

5.  傳統的醫療險與癌症險仍然需要,本文只是強調拉高重大傷病險與初次罹癌保險金保額的觀念


      前言:律師並非以銷售保險商品為業,但許杏宜律師有感於癌症年輕化的趨勢,加上罹癌家人的親身經驗,因此提筆寫成這篇文章,希望能對讀者有小小幫助。

一張理賠明細,讓你回頭看看自己的保單

      近日有一起引發社會關注的新聞:資深男星公開認愛小24歲的女友後,女友被爆出牽涉一樁友人癌症保險理賠金的爭議。

提醒:本文不對該新聞人物是非對錯做出評斷,僅藉由曝光的理賠數字,延伸討論癌症相關保險規劃的觀念。


      網路上隨後流傳出一張理賠明細表的截圖,疑似是新聞相關人物的保險理賠內容,上面清楚列出多項給付項目: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癌症住院療養保險金、癌症住院手術醫療保險金、初次罹患癌症重度保險金,以及重大疾病保險金,核准總金額累計超過五百萬元。


      這張照片之所以值得關注,是因為它讓許多從未認真研究過癌症醫療險保單內容的人,第一次直觀地看見一張保單在關鍵時刻,究竟能發揮多大的實質作用。

      從曝光的明細來看,抗癌期間所獲得的理賠,大致可以拆解成幾個部分:住院醫療、住院療養這類「日額型」給付或「住院手術」給付,通常是依照實際住院天數或手術次數計算,金額相對有限(只理賠了78,000);真正撐起理賠總額的,其實是「初次罹患癌症重度保險金」與「重大疾病保險金」這兩筆合計共500萬元。這正是這起事件最值得所有人借鏡的地方:真正在罹患重大疾病時,能撐過治療期、甚至撐過往後好幾年生活與工作能力受影響空窗期的,往往不是零星的日額給付或手術住院理賠,而是這種一筆到位、不問用途的重大傷病與初次罹癌保險金。

保險觀念釐清


1.
傳統癌症醫療險,正在跟不上現在的治療方式

      在規劃保單時,很多人都知道要保「醫療險」或「癌症險」,卻很少進一步追問:這張保單理賠的邏輯,究竟建立在什麼基礎上?

      一般醫療險或癌症險的理賠,主要用來支應住院、手術之醫療支出;即使「癌症險」額外對化療或放療提供理賠,但金額通常較為有限,多數是一次幾千元的範疇。

      這裡有一個很多人投保時沒意識到、卻非常關鍵的落差:傳統癌症醫療險的理賠邏輯,幾乎都建立在「住院」與「手術」這兩件事情上,反映的其實是十幾、二十年前開刀切除腫瘤、術後住院觀察的治療模式。但現在的癌症治療早已大幅改變:

  標靶治療與免疫治療已是許多癌別的第一線甚至長期維持療法,絕大多數以「門診」形式進行,且許多新藥需要自費,健保並不給付

  化療也不以住院為必要,通常門診化療即可完成,當天回診當天返家

  口服藥物的使用更為簡便,領藥、回診結束就能直接返家

  放療有多種自費模式可選,傳統癌症險的放療給付(一次幾千元)不足以支付升級選擇


      這使得癌症治療多數時候根本不需要開刀,住院天數可能少之又少,也就是說,那些仍以「住院日數」「手術次數」作為理賠依據的傳統癌症醫療險,在這種治療模式下常常賠不了多少錢,保單看似買了保障,真正需要用到的時候,才發現幫助有限,像是上述的照片顯示這類的理賠金額盡不到10萬元。

      更現實的問題是,標靶與免疫治療的自費金額往往相當可觀,而且需要持續使用數月甚至一年以上才能看到效果,是一筆長期、反覆發生的支出:

治療方式

單次/單月自費區間

療程特性

口服標靶藥物

每月約 38 萬元

長期維持性用藥,需持續服用

注射型標靶藥物

每次約 615 萬元

通常每 23 週施打一次

免疫治療(PD-1PD-L1 抑制劑)

每次約 620 萬元

常需反覆施打數月

全年整體療程估算

合計可達 100300 萬元以上

依癌別、期數與是否合併治療而定

常見標靶/免疫治療自費行情概估(僅供參考,實際費用依藥物、療程與醫院而異)

      不少人看到這裡的第一反應是:「會不會是因為沒有保實支實付醫療險,傳統的醫療險或癌症險才不夠?」,這其實是一個很常見的誤解。實支實付型醫療險理賠的邏輯,是針對「已經實際花費的醫療費用」進行核銷理賠,但本質上仍是以門診、手術為核心的醫療保險,換句話說,就算保單裡確實有規劃實支實付醫療險或癌症選,也一樣無法解決上述所說長期且龐大的自費項目問題。

2. 癌症治療帶來的所得減少與生活費增加,難以用傳統的醫療險或癌症險支應

      除了直接的醫療支出之外,罹患癌症對一個家庭的財務衝擊,其實還有另外兩股同時發生、卻經常被低估的力量:所得減少,以及生活費增加。這兩件事幾乎不會單獨發生,而是在治療期間同步夾擊,傳統醫療險卻完全無法回應。

      先看所得減少的部分。癌症治療通常不是「住院開刀、休養幾週、恢復上班」的短期事件,實際情況往往拉得更長。化療、標靶、免疫治療常見的療程週期是數月到數年,病人即使沒有住院,也可能因為疲倦、噁心、白血球低下等副作用,長期無法維持原本的工作強度。對受僱者而言,這可能意味著減少工時、留職停薪,甚至因體力無法負荷而被迫離職;對自營業者、接案工作者來說,沒有工作往往就直接等於沒有收入,而且沒有任何雇主提供的病假或薪資保障可以依靠。這種「人沒有住院,但也沒辦法正常賺錢」的所得中斷狀態,傳統醫療險或癌症險完全理賠不到,因為醫療險或癌症險的設計邏輯,從頭到尾都只鎖定在「醫療支出」上,而不是「一個人失去賺錢能力」這件事。

      再看生活費增加的部分。但務上,治療期間的許多額外開銷,恰恰是醫療險理賠範圍之外的部分:往返醫院的交通與陪病費用、為了提升免疫力與體力所需的營養補充品、居家照護或看護人力的聘僱,甚至是因為體力不足而必須改用外食或代購取代自行採買烹煮,還有因應癌症落髮而必須購買假髮的額外支出,這些零零總總的日常開銷,會在治療期間悄悄墊高整個家庭的生活成本。與此同時,家庭原本的固定支出,像是房貸、房租、子女教育費,並不會因為一個人生病就跟著暫停,兩股力量疊加,經常讓一個家庭在治療期間同時面臨「收入變少、支出變多」的雙重擠壓。

      這種「所得減少」與「生活費增加」同時發生的財務缺口,不屬於任何一張醫療收據能夠核銷的項目,傳統以住院、手術為理賠依據的醫療險或癌症險,自然也就無從理賠起。

3. 所以需要足夠的重大傷病險與初次罹癌保險金

      這正是重大傷病險與初次罹癌保險金存在的意義:它給付的不是「醫療費用的補償」,而是一整筆可以自由運用、用來支撐生活運轉的資金,讓病人不必一邊治療、一邊還要為了維持家計而勉強自己重返工作崗位,也不必眼睜睜看著積蓄在治療期間被一點一滴掏空。換句話說,醫療險或癌症險解決的是「治療的帳單」,重大傷病險與初次罹癌保險金解決的則是「生病之後,人生要怎麼繼續運轉」這個更根本的問題。

保額規劃建議


1.
為什麼保額至少要規劃到 300 萬到 500

      綜合以上兩點:自費治療動輒百萬起跳、又可能伴隨一到兩年的收入中斷,如果保額規劃過低,很容易發生「保險有買,但錢根本不夠用」的窘境,最後仍必須動用積蓄、甚至舉債度日。

      重大傷病險的理賠金額與初次罹癌重度保險金理賠金額這兩塊,保額至少要規劃到合計 300 萬元,若預算許可,拉高到 500 萬元會更為理想。

保額試算基準: 這個金額大致上是以「一到兩年的家庭生活開銷+一定額度的自費醫療準備金」來估算,才比較能真正在治療期間發揮「撐住生活」的作用,而不只是聊備一格的象徵性給付。


2.
實際投保時,可以留意這幾個重點

  確認疾病定義範圍是否夠廣:留意保單是採衛福部「重大傷病證明」,還是條列式特定疾病項目,並看清除外責任。無論如何,疾病定義範圍一定要涵蓋癌症。

  留意「初次」給付的等待期:多數初次罹癌保險金約有 90 天等待期,越早規劃越有保障。

  善用分批投保與多家公司分散配置:可先規劃基本保額,再逐步增額,降低集中單一保單的風險。

  定期檢視既有保單:舊保單的保額往往跟不上現在的醫療自費行情,建議每隔幾年重新檢視保障缺口

  以手術與住院為基準的醫療險與癌症險仍然需要:有時癌症會復發,有時癌症會需要多次開刀,以手術與住院為基準的醫療險與癌症險仍然需要,本文只是額外強調提高重大傷病與初次罹癌保險金保額的重要。

 

結語

      這起新聞背後的金錢糾紛,最終是非曲直仍待司法釐清,但那張在網路上流傳的理賠明細,卻意外成了一堂生動的保險教育課:它讓人看見,當重大疾病真正發生時,不問用途、大額給付的重大傷病險與初次罹癌保險金,才是真正能夠支撐一個人走過治療期、重新站起來的關鍵力量。

      與其等到自己或家人生病時,才發現保額規劃得太保守,不如趁著身體健康、保費相對便宜的現在,重新盤點手上的保單,把重大傷病與初次罹癌保險金的保障,實實在在地拉高到 300 萬元以上,為未來可能發生的萬一,預先留下足夠的餘裕。




本文為一般保險觀念分享,非個人化投保或法律建議,如有需求還請另外尋求專家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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