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杏宜律師
你常聽到“DD”這個詞嗎?你以為法律盡職調查(Legal Due Diligence, LDD)只在併購才需要?
其實LDD幾乎無處不在。本文將從專業商務律師角度,帶你了解什麼時候需要做法律盡職調查,如何透過盡職調查降低法律風險,以及實務中值得注意的細節和陷阱。
一、什麼是法律盡職調查?
在投資、併購或策略性合作等交易中,「Due Diligence(盡職調查)」(口語經常說“DD”)是不可或缺的前置程序。其核心精神在於:在交易完成前,透過有系統、有範圍的查核,讓交易方充分掌握標的的真實狀況,避免僅憑外觀資訊或單方陳述即承擔未知風險。盡職調查不只是「找問題」,更是一種風險辨識與定價工具,其結果往往直接影響交易是否進行、交易架構的設計,以及交易條件的調整。
「Due Diligence」之所以使用 due 一詞,是源自英美法中「應有、應盡之程度」的概念。Due 在此代表在特定情境下,一個理性且負責任的當事人「本來就應該做到的注意與查核程度」;diligence 則是指持續、謹慎且不流於形式的努力與查證行為。合稱之下,due diligence 所強調的,並非結果的完美,而是過程是否符合「應有的審慎標準」。
在英美法體系中,許多法律制度並不要求當事人保證風險絕對不存在,而是要求其在作出決策或陳述前,已盡到合理且可期待的查證義務。只要能證明已完成符合情境所需的 due diligence,即可能在侵權、違反揭露義務或證券責任等領域中,作為免責或減責的重要依據。 因此,「Due Diligence」的核心精神,並非「把所有風險清零」,而是回答一個法律上關鍵的問題:在作出交易決策之前,當事人是否已經做了法律上「應該做的事」。這也正是為何在併購、投資與重大交易中,盡職調查不僅是商業慣例,更逐漸成為風險分配與責任判斷的法律基準。
而「Legal Due Diligence(法律盡職調查)」則是盡職調查中專注於法律風險評估的環節。透過檢視公司設立與存續狀態、股權與控制權結構、重大契約安排、訴訟與爭議、法令遵循、智慧財產權、勞動關係及潛在或或有法律責任等事項,法律盡職調查的目的在於確認標的是否存在足以影響交易安全性或交割後經營的法律障礙。其調查結果,通常會反映在交易文件中的聲明與保證、先決條件、補償機制及風險分配設計上,成為交易法律架構的重要基礎。
實務中,我們經常看到投資人或企業買下公司後,才發現過去存在勞資爭議、稅務補繳或未揭露債務,這些風險如果事前不做盡調,會導致交易失敗或巨額損失。因此,LDD 的核心不只是找錯,而是讓你清楚知道自己接手了什麼。
二、法律盡職調查的核心目的
- 確認交易前提是否真實存在:
例如對方說公司沒有債務、所有股份未被質押,LDD可以驗證這些前提是否正確。 LDD 的功能,正是在於驗證這些關鍵事實是否與法律文件與資料一致,避免交易建立在錯誤假設之上。 - 將不確定風險轉化為可處理風險:
透過盡職調查所揭露的問題,交易雙方得以在交割前即將風險反映於價格調整、先決條件或補償機制中,而非任其成為交割後才浮現的法律爭議。 - 決定合約如何設計、寫到多嚴謹:
例如發現勞資爭議,就需要加重勞動法聲明保證;發現稅務風險,就納入特定補償機制等等。合約寫到多嚴謹,往往不是風格問題,而是盡職調查結果的自然延伸。
三、什麼情況一定要做法律盡職調查?
- 併購、投資、入股(M&A / PE / VC):
不管是買公司股份、股權交換、可轉債投資或 Web3 Token 投資,你接手的不只是未來利益,也是過去的法律責任。 - 企業整併、重組、分割:
涉及資產負債轉移、員工承接、合約承接,必須確認法律責任承接方式。 - 高度監管產業交易:
如金融、證券、保險、醫療、能源、支付、加密貨幣,合法性本身即是交易成立的前提。
四、通常應該做LDD的情況
- 長期或高度依賴的商業合作:
例如獨家代理、長期供應合約、技術授權,至少確認對方有權簽約、標的權利真實存在、沒有第三人權利干擾。 - 業務上重大交易:
公司日常業務往來,不論是對供應商或客戶,如果交易規模大到一定程度,也必須衡量交易對手是否具備履約能力。LDD在此扮演關鍵角色,不僅確認標的的法律與合約狀況,也幫助買方判斷對手是否有能力履行交易約定,避免交易完成後出現無法控制的責任或損失。 - 公司重大募資計畫:
即使是被投資方,也可以主張對投資人盡職調查,避免簽約後投資人根本無力交割注入款項,或被投資人的不利變化連累。 - 承接大型專案或公共標案:
重點包括過往違約紀錄、合規要求、是否有被停權風險。
五、常見誤區
許多人存在一個常見錯誤觀念:以為只要合約條款寫得再完善,事後發生爭議就能靠訴訟解決。然而,對手可能資金不足、舉證成本高、訴訟耗時漫長,甚至商業關係因此破裂。LDD 的真正價值,在於事前風險管理,而非事後止血。此外,有些公司只做財務盡調而忽略LDD,這種盲點往往導致交易完成後出現重大爭議或潛在責任。
六、設計聲明保證條款與交割前提條件
法律盡職調查的成果,最直接落地的方式是聲明與保證(Representations & Warranties)與交割前提條件(conditions precedent)條款。
這些條款應根據盡調結果設計,而非制式模板化。例如,若發現尚有勞資爭議未解決,可在條款中要求賣方進行和解後才能進行交割;若發現稅務或債務風險,除了可要求額外補償或透過 escrow 機制保護買方外,也可要賣方保證除了該等已知風險外,再無其他風險或爭議事項。條款設計應針對具體風險,才能真正將不確定的問題轉化為可控制、可分配的交易風險。
七、結語與建議
只要你即將承擔他人過去的法律後果,或者你的利益高度依賴對方的法律狀態,就該做法律盡職調查(Legal Due Diligence, LDD)。差別只在於,你願意在交易前付出一定成本,仔細查核風險,還是要在出事後承擔高額損失與複雜訴訟。
建議每次交易前,都至少進行三層思考:第一,哪些風險最核心?例如勞資爭議、未清償債務、重大合約義務或法規遵循問題。第二,法律盡職調查如何幫助量化這些風險?透過文件審查、合約檢視與背景調查,將潛在風險轉化為可衡量、可討價還價的因素。第三,合約如何反映風險分配?聲明與保證條款、補償機制或 escrow 設計,都是將盡調結果落地的工具,確保交易雙方對風險有明確共識。
交易中,風險無法完全消除,但透過法律盡職調查,你至少可以把隱形威脅轉化為可管理、可分配的問題。
(本文僅一般狀況的介紹及描述,非正式學術文章,亦非對個案的法律建議。讀者如有個案的法律建議需求,仍應獨立尋求律師提供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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